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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德政北路过街通道借地工作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德政北路过街通道借地工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座20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4-2021-04824

项目编号:ZHCG20211139

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德政北路过街通道借地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441,442.9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德政北路过街通道借地工作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441,442.91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动迁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7,441,442.917,441,442.9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按实际签约工作量提交场地(包括办理完成征收补偿决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总公司(总所)或分支机构的上述文件。若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填写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德政北路过街通道借地工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德政北路过街通道借地工作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已成功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座206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座2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座206

1.报名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报名登记表》可不盖章;

③《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④《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⑤购买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最高限价:7,441,442.91元,最高征收动迁收费比例:1.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北京街道办事处

地  址:西湖路龙藏街19号

联系方式:3105885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座206

联系方式:020-81617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  话:020-81617003

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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