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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凤凰河河道清障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凤凰河河道清障整治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座20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6月8日14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HCG20230405

(二)项目名称:凤凰河河道清障整治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元):575158.71

(五)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凤凰河河道清障整治工程

人民币575158.71

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工期要求: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延期工作的公告》(粤建公告[2023]9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携带其他补充事宜要求的报名资料纸质版,到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座206房购买磋商文件。

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68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206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龙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九龙大道中新知识城展示厅内(龙湖街道办事处)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座206

联系电话:020-81617003

邮箱:gzzhzbb@163.com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0-81617003

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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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联系人:林经理

手 机:18022366030

邮 箱:767877449@qq.com

公 司: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206房